郑元桢,字翊周,南平县(今南平市)人,生于清光绪五年(1879)。其父以漆皮枕为业。元桢从小聪明好学,凝重寡言,五岁时读书一目成诵,受师器重。光绪二十二年入县学,旋受学于高师序东,学业猛进。光绪二十四年,步试补廪。光绪三十年恩科会试中进士,钦点兵部主事,后改授广东龙门知县。郑元桢任广东龙门县知县时,以剔除积弊、劝课农桑、振兴教育为务,受百姓称道。民国元年(1912)当选为福建省临时议会议员。民国2年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民国12年被选为宪法起草员、南平县长和南平县市政公会会长等职。为国会众议院议员时,与同仁商订宪章,侃侃而谈当世之务,不言则已,言必持大体,切实际,在议员中享有声望。任宪法起草员时,倡议编纂省、县地方志,敦促并亲自参与《南平县志》编纂工作。南平县长任内,积极动员各方力量修缮文庙等古迹,兴办学校;关心民间疾苦,乞请减轻军队夫役等负担。任南平县市政公会会长时,整顿市容,修建古建筑物,设清道夫(今环卫工人)和卫生 等。
元桢善于接近民众,表彰公益者,曾上 书省、京请予嘉奖王堂选不辞劳苦募资修路。
他为人不恃名,朴实无华,关心清贫。军阀混战时,南北军队过境,鱼肉人民,任意拉夫。他亲自出面保释,为民解忧。
元桢擅长书法,吸取董其昌等人风格,又独树一格。他的画一点一划,亦必恪守绳墨,显得干净明快,雄健有力。他的书画成为当地有名望的书画,人得其一鳞一爪,辄珍若拱璧。
郑元桢于民国25年9月8日去世,终年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