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熙珊(1870~1951),今汨罗市古塘镇人。10余岁随父外出帮工时加入洪帮,因有点拳脚功夫,不久便当上“红旗五爷”,以后成为“心腹大爷”。宣统三年(1911)秋,他带领一伙会众到洞庭湖滨南大膳(今属沅江)附近的官荡洲、金盆北洲、茶盘山等处看管柴山,充当棚头。在该地定居30多年,豢养了一批打手,名“十八罗汉”,官匪勾结,组织团防队,先后掠夺垸田6000余亩、洲土2万余亩及漉湖、猫湖、长港河3个大渔场,南大镇上拥有铺屋住宅19栋、长沙晴佳巷公馆1栋,是当时湘阴县内“田霸一方、土霸一方、湖霸一方”的“恶霸王爷”。
民国26~35年,与益阳龚浩、龚墨西为争夺湖洲先后械斗10余次,打死64人,伤100余人,烧毁民房647栋,芦柴200多万捆,局屋、仓库均被焚毁,扰得地方鸡犬不宁。他荒淫无耻,先后霸占0、闺女4人,福寿垸伍铁匠妻子因貌美被其奸占,致使伍铁匠忧愤而死其妻亦得精神病死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熙珊畏罪潜逃,藏匿湘阴山区古庙中,伪装成老和尚。1951年,湘阴县政府将其抓获,押回南大膳依法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