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鹤君(1876--1959)名祝祁,号檗庵。杨梅镇石岭村人。出生于湖北蕲州。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辛丑科举人。1906年任湖北荆门州师范学堂国文、历史教员。宣统元年(1909)以试用知县分发湖北,任藩署民事科员兼存古学堂文牍。民国3年(1914年) ,任湖北通志局协修。1916年任蒙古都护副使秘书长。1918年任蒙古都护副使。在蒙古任职期间,主张汉蒙一家,维护民族团结。1920年回湖北,1922年冬任湖北宣城县知事,半年后任湖北省公署秘书。1930年秋,任广西大学秘书长。1932年任广西修志局协纂。抗日战争初期,局务停办,回容县闲居。1942年后,广西省在桂林恢复通志馆,封鹤君任广西省志编审委员会主任,后改称通志局、通志馆,先后任局长、馆长。在任期间,曾与郭沫若、李济深等联合向桂林商贾发动抗日募捐。1946年,封鹤君兼任省文献委员会副主任。解放后,历任容县人民法庭副审判长,受聘为广西省文教厅文物馆筹备委员。
封鹤君著有《鹤君诗文集》2卷、《檗庵诗存》1卷。代表作有《苦旱行》、古风《闻捷》五章,第二章控诉日本侵略中国的罪行。解放后著有长诗《亚非会议纪事》,宣扬“隆精神”;《祖国颂》绝句十章,显示了时代精神。1959年7月在南宁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