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河(1927~1973),盂县七里峪村人。民国34年(1945)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排长、副营长、团技术处长等职。1951年,志愿赴朝鲜作战,首创志愿军战胜敌人的“坦克劈入战”战术。被志愿军司令部授予“战斗旗帜”的英雄称号,荣记国际一等功;被朝鲜民主共和国授予“朝鲜战士”二等荣誉勋章和军功章各一枚;被金日成主席接见并赠予金质纪念章一枚。“八一”电影制片厂曾根据其英雄事迹拍摄了电影《英雄坦克手》。1964年,由部队转业到寿阳县工作。1973年病逝。经上级批准,高山河原在部队北京装甲兵部队追认其为烈士,并在天津修建了高山河烈士纪念馆。
(《盂县志》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