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宝华(1878—1930),字剑青,安吉小溪口虾村人。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补安吉县博士弟子员。目击时艰,毅然放弃举子业。在小溪口创办安溪小学,开创乡里新学之风。宣统元年(1909),入浙江省自治研究所,学成归里,被推选为安吉县议会议员。1913年,进杭州政法专门学校,攻读法律。毕业后,任江苏、湖南高等审判厅书记官。1918年,在杭州设律师事务所。1922年,当选为浙江省宪法会议议员,参与草拟浙江自治宪法工作。1926年3月,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成立,任执行委员、工人部长和杭州市总工会主席。同年7月,北伐战争开始,奉命参与策动浙江省省长夏超起义,宣布浙江省独立。10月起义失败后,只身逃离杭州,在北伐军东路军总部参赞军务,引领东路军由江山入浙。1927年2月,浙江省临时省政府成立,受国民党中央指派,任浙江省政府政治会议委员、政务委员,兼任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四一二-政变后,蒋介石下令改组浙江省政府,搜捕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人士,宝华幸免于难,辗转长兴、广德,后隐居上海。目睹国事日非,国难益亟,忧愤成疾,于1930年病逝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