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庚辛(? ~1950年) 壮族。那满镇大同街人。父亲何宗秀靠-起家。何家开当铺、榨油房。霸占2007亩田地,雇佃农耕种,年收租30万斤谷。放0,重利盘剥。何庚辛先后娶4个老婆,生活荒淫奢逸。70岁那年娶一个16岁的少女作小老婆。雇有长工4人,家奴8人,早晚服侍他和太太小姐少爷们。甚至让丫头帮他们洗澡,丫头年纪稍大就被卖掉,换回年轻的丫头。
何庚辛规定雇农收获的农产品都要交50%的租,还得把粮食弄干净送进他家仓库。农户的农副产品不许自由出售,一律由他-收购,否则不许租种田地。他把收购的农副产品囤积居奇,青黄不接时抬价抛售,排挤小商贩,大获其利。他-长工,视如家奴,只管饭不付工钱,稍有不满,肆意吊打或送官府-。强迫雇农无偿替他干家务活,随叫随到,否则不许佃耕, 自强街100多户雇农-花一年时间,无偿为他建造他母亲和妻子的坟墓,帮他看守、扫墓。许多农民因生活所迫把田典当给他,满期向他赎回时,他竟无理地说: “契约放在香港,等用飞机拿回才来赎吧!”农民的田地被剥夺后,还要向官府交粮,农民向他要粮时,他威胁说: “要粮就到省府找白崇禧去!”他还贩运鸦片销往广东、香港,运回枪弹贩卖,大发横财。
何庚辛依仗钱财勾结军阀白崇禧。 民国5年(1916年)他送给白崇禧黄金重20多斤,光洋7000块,与白崇禧结为老同(即同庚)。何庚辛依仗白崇禧的势力,独霸奉议县全部金矿矿场。在那满、陇琴(今琴华)、旧城(今兴城村)、新隆等地开设庚辛公司、金星公司。
雇用大量的工人开采金矿,人称“金大王”、“本地老虎”。矿工住小茅房、岩洞,一天工作14个小时,矿井隧道狭小黑暗,空气闷,矿工点炮跑不快,就有被炸死的危险。矿工所用的工具、灯油和 自备,且规定在何家店里买,价钱高于市价。矿工要挖矿,得先请他饱食一餐。为防止矿工藏金,上井后收回电简经严格检查,换下矿工服,洗净头发后才准回家。
矿工挖得的金沙,何庚辛起初与矿工对半分;发现金矿藏量丰富后,又采取七三分成或折价钱,压级压价。何庚辛奸诈多疑,常千方百计诬陷矿工偷金沙,百般0敲榨,许多矿工因此被-,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为挖穴淘金,何庚辛肆意损坏、霸占农民房屋、田地,迫使农民流离失所。当矿场产量日益减少时,他采取售票办法,即一人一天购买一张票才能进矿区挖金。票价每张20~25个铜板,挖得与否一概不管。民国5年陇光矿区开采4个月,获金20多两;民国20年大小27个矿开采至解放前夕,获金16000多两。
民国25年何庚辛勾结县警霸占黄恒栈的金矿。28年何庚辛因不交矿税被取消矿权。他向省政府主席黄旭初求情,黄旭初知何是白崇禧的“老同”,立即批准他开采。白崇禧曾两次到何家拜访,因此,何庚辛更称霸。每位县长上任前都得去拜访他,互为子女认契爷(干爹),朋比为奸,官官相护,横行乡里。29年那满镇大同街遭日军飞机轰炸,炸毁民房20多座,数百人无家可归。何庚辛在那满、百育两乡开食盐公卖店,高价出售,牟取巨润。何庚辛在百色、 那坡镇、那满镇有房产数十处;在广东、广西各大城市建有货铺、楼房150多栋。在南宁建有邕宁丝巷、银丝巷。
1950年何庚辛勾结土匪钟日山、 梁中介,用黄金5斤、光洋1000元和枪弹支持他们攻打县城那坡镇,让其子参加土匪组织。同年何庚辛被田阳县人民政府逮捕,没收其全部财产。
何庚辛被-于百色,不久病死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