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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


黄文,山东省历城县(现济南市城区)人。中日合办鲁大公司淄川炭矿发电所锅炉工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3月2日,鲁大公司淄川炭矿资本家以“货多卖不出去,卖出去的也收不回钱,营业赔累不小”为借口,裁撤矿工680名,其中有党员24人,淄川炭矿工人俱乐部领导骨干大部在被裁之列,包括俱乐部副委员长卢福坦及骨干黄文、王敬斋等。广大矿工为求生存,纷纷要求组织起来和资本家斗争。

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对淄博矿区的斗争非常重视,立即委派刘俊才、李春荣到了淄川,与中共淄川支部共同组织领导这次矿工斗争。黄文、王敬斋等人按照党组织的指示,召集矿工开会,组织被裁减的工人成立了工人纠察队与乡村宣传队;以工人俱乐部的名义,向淄川县公署、山东省公署、淄川炭矿董事会发了函件,要求恢复被裁工人的工作;印发了《敬告工友》《泣告父老书》等,揭露鲁大公司裁人阴谋,教育和号召工人起来斗争,取得了广大工人与社会各界群众的同情、支持与援助。

3月7日,“失业团”300多名工人到炭矿事务所,提出反对裁人、增加补贴的要求,遭到拒绝。9日晨,“失业团”工人扛着“恢复工作,反对厂主无故裁人,援助失业团”的大字标语,在炭矿南门- ,工人俱乐部负责人讲述裁人经过,号召工人团结起来,反对资本家裁减工人。工人们愤怒的口号声此起彼伏,响彻会场内外。会后,“失业团”工人及家属列队赴公司办公楼前,递交了他们的“要求条件”,第二天又到炭矿南门- - 。

鲁大公司迫于压力,要工人选派代表交涉。黄文、卢福坦等作为工人代表向资本家提出3项条件:(1)恢复被裁工人的工作;(2)外地工人发给路费;(3)发给两个月的生活补贴。鲁大公司一方面对工人提出的条件采取拖延战术,另一方面却暗中勾结反动当局进行镇压。鲁大公司谎称“工人暴-动 ”“厂里有赤化党”等,要求派兵镇压。

工人俱乐部秘密得到这一消息,迅速组织“失业团”家属和群众300余人,“拦轿- ”,控诉资方裁人、不顾工人死活的图谋。斗争坚持了十多天,鲁大公司被迫答应了工人提出的部分条件。

黄文参加领导的淄川炭矿“失业团”的斗争,是五卅运动以来,淄博矿区在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斗争,显示了淄博煤矿工人团结战斗的力量,在淄博 史上是一个重大事件,在全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5月1日,淄川炭矿工人俱乐部派李子珍为代表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第三次劳动大会。会上,秘书长刘少奇赞扬了淄博矿工的斗争精神。

在这次斗争中,共产党员黄文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为工人阶级利益冲锋在前、敢作敢为的斗争精神,给广大矿工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深受群众拥护。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苏联莫斯科召开,山东省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人,黄文作为山东工人党员代表与丁君羊(山东省委委员、知识分子代表)、郭金祥(知识分子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会上,黄文被选为职 动委员会、苏维埃委员会、南昌起义问题委员会和财政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年10月,黄文从莫斯科回到淄博矿区。后情况不详。

黄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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