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琴,1918年10月出生于山西省太原市,1932年冬加入社联、反帝大同盟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同蒲铁路办事员、抗日救国会常委、组织部长,山西省阳城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晋沁阳工委会常委,太行区委党校教员、敌工部秘书、城市科科长;1949年2月后任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代书记,山西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局长,省计委副主任,省财贸部副部长,太谷县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65年10月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文革”中受破孩;1970年后任朔县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雁北地委文教部部长;1972年12月后任省革委会政治部组织办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79年3月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同年12月至1981年10月兼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4月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兼省委整党办副主任;1985年5月任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91年3月退出领导岗位;1995年12月离职休养;2002年1月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是中共十二大代表。2012年1月12日1时25分在太原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