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强
男,汉族,1963.10生,山西长子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09月毕业后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09月~1988年09月,在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09月~1993年02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3年02月~1993年09月,任华晋焦煤公司主任科员;
1993年09月~1995年08月,任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4年05月~1995年05月任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县(区)副县(区)长(挂职)];
1995年08月~1996年04月,任华晋焦煤公司总经理助理(正处级);
1996年04月~1998年04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
1998年04月~2001年11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经理;
2001年11月~2004年03月,任中共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2002年03月~2005年01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年11月~2005年08月,参加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4年03月~2005年11月,任中共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
2005年11月~2008年02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8年02月~2008年03月,任中共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8年03月,任中共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