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兆均(1891—1981),诸暨阮市镇金家站人。1921年,毕业于国立南京高等师范体育科,1934年至1936年,留学美国依阿华大学和斯坦福大学,获学士、硕士学位。历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体总上海分会副主席、上海体育学院副院长、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及上海市政协委员等职。是国家级田径裁判。多次在国内重大田径比赛中担任总裁判长。
著有《体育行政》、《个人与团体之竞技运动》、《早操与课间操》、《实用 与改正体操》、《实用 术》和《德国新体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