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彩根(1911—1965),畲族,丽水联合乡联济村人。幼时读私塾数年,以务农为生。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为解放事业出力。同年5月丽水解放后,任村农会主任,参加剿匪,巩固政权,并积极领导农业生产。1951年获丽水专区“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53年参加赴朝慰问团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返乡后积极走合作化道路,在联合乡组织第一个互助组,后转为联济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被评为省模范合作社。1958年1月,林业部授予联济生产队“油茶生产红旗”称号。8月,全国林业现场会南方油茶产区代表到该社参观。是年油茶籽产量从上年8万斤增加到12万斤,被评为省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会议。1959年,参加浙江省少数民族代表团,赴京参加国庆十周年观礼,回来后发动社员兴建大坑水电站,使海拔800米的山村始有电灯照明。1961年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