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报(1741—1814),字德林,号香麓,博白人。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参加北京会试考取进士,授为户部主事,擢升员外郎、记名御史。后因审部案,与当道者矛盾,被降职为光禄寺署正,分派去福建以府同知任用,历任建宁、平潭、云霄同知。后为石码、蚶江、马巷、兴化通判。在任期间,为官清廉,爱护百姓,实行诸多利民措施:修建书院,发展文化教育,奖励文人学士,缉捕盗贼,制止械斗,深得当地百姓好评。他平生博览群书,精通经史,擅长古文。年老辞官归里,两袖清风,只有数箧书籍,他的经济学术有较深造诣,曾被时人所推崇。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病殁,享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