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肯堂(1874~1927年),字可亭,河南省洛阳县人。清末秀才。戊戌变法时,曾致书康有为支持变法;武昌起义爆发后,响应辛亥革命参加了张钫领导的东征军。
袁世凯0辛亥革命果实后,李肯堂认为:“欲社会治非施以切合世界潮流之新型教育,别无其他良策。”于是,自筹经费,创建新型高级小学,自任校长,教育质量闻名遐迩。民国7年(1918年),河南省教育厅委任李肯堂为洛阳县办学所(今称教育局)所长,兼洛阳县古物保存委员会和中山公园主任。民国12年(1923年),康有为来洛,闻李肯堂在教育上业绩,手书“果兴育德”条幅赠给肯堂,成为洛阳佳话。
民国16年(1927年),冯玉祥军队进驻洛阳后,为举办公益事业,命令各乡镇征“富户捐”。离区一些富户串通区长将“富户捐”平均摊在农民头上,百姓怨声载道。肯堂将此事上 书洛阳县政府,使平均摊派的行为遭到谴责。此前办学收回豪绅们霸占500余亩寺庙公产早就遭到豪绅的嫉恨,地方豪绅便捏造罪名诬陷李肯堂私通土匪。洛阳警备司令石友三闻报逮捕李肯堂并判以死刑。时有人急电肯堂好友张钫。张钫坐飞机抵洛阳欲救时,李肯堂已被处决。张钫追问判李肯堂死刑缘由,石友三方知肯堂身遭诬陷,追悔莫及。肯堂含冤而死,终年53岁。
李肯堂一生为振兴中华无私奉献,兴学育才,敢于同社会上恶势力进行斗争的精神,永远得到人们的称赞。民国19年(1930年),李肯堂蒙难三周年之际,他的学生和教育界人士,特在洛阳锉李村北大路边竖碑追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