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1925-1946)
(女)1925年出生于河北省献县张定村。十六、七岁开始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被群众称为“妇女的好带头人”。1945年九三胜利后,参加挺进东北工作队,被分配到本溪,任石桥子区妇救会主任。1946年7月20日石桥子武工队在偏岭执行任务时,李明为掩护战友身负重伤,惨遭杀害。年仅2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