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妹(1906—1931) ,女,壮族。东院区中山街(今东院镇陵园路)人。1926年9月,农军第二次攻占东兰县城,县革命委员会从武篆迁到县城办公。李顺妹在县妇联会领导下,把县城进步女青年组成3个小组, 到街头街尾唱革命山歌,发动妇女剪短头发。1929年冬,她任东院区女赤卫队队长。
1930年10月,红七军奉令集中河池整编前夕,上级通知,要李顺妹组织县城妇女赶在几天内缝制几百顶军帽和几百条通袋,她积极带头,日夜赶工,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1931年3月, 李顺妹奉令到隘洞区板老村执行任务,不幸遭敌人伏击,被捕后受严刑逼供,她坚贞不屈,愤怒地说:“你们要杀就杀,想从我嘴里得到共产党的机密,那是万万不能的”。敌人残酷地用刺刀捅进她的嘴巴和阴部,并割掉两个乳房,壮烈牺牲,年仅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