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华(1920~1998) 鼓楼区原区委书记、区长。山东省乐陵县人。民国29年(1940)8月参加革命,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乡农会干事、区总务干事、区农救会宣传科科长、副区长、区农会主任、县大队副队长、野战军大队教导员等职。建国后,历任华东军政大学南京分校人事科长,南京市干部学校人事科科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副科长、苏北农村整党工作团新沂县工作队副队长,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书记兼区长。1966年10月起在“104”(“五七”)干校受审查,后任该校革命委员会主任。1972年8月后,历任中共南京市大厂区委副书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人事局和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江苏省“五七”干校(后改为干部学校)副校长。1983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