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林,1927年12月28日生于香港,广东新会人。1945年9月入广州黄埔中学。1951年8月广东文理学院化学系毕业,分配到鞍钢设计处任技术员。1956年4月在鞍山黑色冶金设计院任助工。1980年12月在鞍山焦耐院任工程师、环保室副主任、主任、高工、外事处主任工程师、院长顾问等职,1995年12月退休。60年代初,李秀林研究设计了符合我国国情、不用硫酸回收氨的-流程新工艺,填补了我国这一技术空白。1980年开始,他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了焦化厂的环保工作,监测了全国10多个重点钢铁企业的19座焦炉,向冶金部提交了专题报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1987年10月到1988年4月,为攀钢二期工程的化产回收项目到德国搞设计联络。退休后每天写作4小时,当他70高龄时,向院里递交了一套厚厚的书写工整的关于国外工程报价业务建设的珍贵资料。李秀林先后被评为鞍山市特等劳动模范、辽宁省先进科技工作者、辽宁省劳动模范,并荣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