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平(1906~1983年) 壮族。百育乡四那村那毕屯人。民国16年(1927年)3月他参加黄治峰领导的奉议县农-动,加入农民自卫军队伍。8月8日二都-时,他随农军在仑圩行动。当农民自卫军战士冲向, 摊准备活捉土豪黄锦升时,黄锦升企图拔出手枪,被农军战士拦腰抱住,夺下手枪。李治平眼疾手快拔出尖刀往黄锦升脸上捅一刀,黄锦升脸部鲜血直流,软瘫在一条臭水沟里,束手就擒。百色起义后,他参加红七军,随部队北上。1933年在江西永新县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排长、副连长、特务长、牡丹江军区供给部部长、后勤部副部长、四野战军供给部采办处副处长。
广西解放后,他历任广西盐业公司经理,广西省监察委员会处长,广西应用物理研究所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长、顾问,自治区外贸局顾问等职。1983年1月12日在南宁病逝,终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