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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权


[公元1950年-2001年]

马政权(1950-2001)男,汉族,霍山县人,中共党员。他年轻时当过农民,也参过军。1971年从部队退伍后,当过工人。后来先后担任县水泥厂厂长、县工业局副局长,县轻纺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人事局局长。职务虽在不断变化,但共产党员的本色没有变,始终都在实践着他“清清白白做官,规规矩矩办事,勤勤恳恳为民”的人生诺言。马政权一年四季都是粗茶淡饭,也没有一件上档次的衣服,他家的住房不足60平方米,低洼、潮湿、破旧。当了人事局长后,有些人想给他建房、换房,他一一拒绝;有人要无偿给他装修一下,他也坚辞不让。他说:“这比起我原来租住十几年的小破屋,已经是很不错的了。”马政权从不贪占公家的一分钱,处处想着为公家节省。到外地出差回来,他只报销住宿费,从不领出差补助。他没有BP机、大哥大这类当时时尚的通讯工具,家里最值钱的是一台18英寸旧黑白电视机、一台老式冰箱和一辆骑过十几年的白行车。天气好时,他骑着旧白行车上下班;雨雪天,从家里步行到单位。出差时,如遇到单位其他人用车,他尽量让给别人,自己搭便车或者挤公共汽车。私事更不用公车,年近八旬的老父亲每年从乡下赶到他家里过春节,他要么让父亲花钱坐车来,要么自己或儿子骑自行车去接。他从不接受任何人的吃请和送礼。当人事局长几年,夫妇俩为拒收礼品不知磨了多少嘴皮,伤了多少脑筋,甚至还得罪了一些人。2000年冬天,马政权的一位老同事,陪家住农村的战友为儿子毕业分配的事找他,俩人拎着一只鸡、一条鱼和几十个鸡蛋到他家,他坚辞不收,老同事硬是将礼品留下。谁知第二天一大早,马政权的妻子还是将礼品送到老同事家中。马政权曾对找他办事的人说:“凡是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事,是我应该做的,我一定做好,用不着酬谢;凡是不符合政策的事,送的东西再多也没有用,我既不能收也不能办。”他很少说研究研究、考虑考虑等官话,能办的事马上安排去办,不能办的事,他总是耐心地解释。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例是属于“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情况。1995年,马政权妻子所在的县食品厂破产了,妻子成了一名下岗工人。为了给家里添补点收入,她在一家私人办的酱油厂打工,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每月只能领到300元工资。而当时,凭着马政权当人事局长的面子,只要他开口,甚至无须开口只要默许,妻子就可以找到一份既清闲体面又收入高的工作,但马政权没有这样做。马政权把“原则”二字看得很重。在人事局,他对来办事的人,不分亲疏贵贱,不问什么来头,该给办的尽快服务到位;不该办的,坚决不办。他经常教育工作人员,要树立群众观点和为民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一次,有个专业技术人员伪造证件参加职称评定,被发现后,有不少人找马政权说情,他都没理睬,结果对这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有几个乡镇的退休干部,因工资兑现问题到人事局查询,马局长不仅热情接待了他们,还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及时解决了他们所反映的问题。一名教师因有特殊困难想调到上海工作,在马政权的直接过问下,很快办妥了各种调动手续。霍山二中一名老退休工人与马政权素不相识,为解决儿子的就业问题,找到马政权。马政权认为其要求符合政策,数十次找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和政策,终于满足了老人的要求。2000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评选“人民满意的好公仆”活动,马政权在“三上三下”的多轮投票测评中,次次荣登榜首,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公仆”。同年被评为优秀正科职公务员。马政权虽然官不大,未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勤奋工作、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作风,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几乎人人皆知,也得到了老百姓的赞赏。更重要的,是为从政人员树立了榜样。2001年8月17日,马政权因病逝世后,中共霍山县委将他作为廉政的典型,作出在全县开展向马政权学习的决定。

马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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