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火德(1947~1989年) ,茶洞乡思吉村人。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196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生产小队、生产大队干部。1973年冬在江洲水坝工地,他奋力顶住从高处滚落的抽水铁管,保护了坝底民工的生命安全,右手为此压断了两只指头。
1979年蒙火德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0年任茶洞公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84年任茶洞乡乡长。 1988年9月,任茶洞乡党委书记,被选为自治区第七届人大代表。在茶洞乡任职期间, 为改变山区落后面貌,他身体力行,带领群众大干苦干。1985~1988年,全乡共造林4万多亩,粮食总产年均增加35万公斤,其中1988年全乡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获桂林市人民政府奖励。 蒙火德收入不高,但几年中为乡里办学等公益事业捐了140多元,资助群众2000多元。全乡96户五保户,看望过91户,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甚至为卧病在床的五保老人擦身、换洗衣裤。1988年6月的一天,两村庄纠集了近400群众准备械斗,在剑拔 张的紧要关头,他带领乡政府和派出所干部,冒生命危险闯入混乱的人群,制止了流血械斗事件的发生。
1989年7月8日晚11点多钟,蒙火德到乡电影院查看秩序。当他在23排9号位上坐下来时,突然发现长凳下一个0物嗤嗤冒烟,情况万分危急。他毅然捡起0物,跨过长凳往外冲。
瞬间,一声巨响,他倒在血泊中。
蒙火德牺牲后,桂林市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先后作出《向蒙火德同志学习的决定》。
1989年8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同年8月和11月,中共桂林市委、广西区党委先后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