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汝康(1837-1918)字佩堂。南渡镇义新村人。光绪己丑科第二十二名举人。曾任琼州府抚黎局局长。广东感恩县(昌江)知县,加授琼州府同知衔。辛亥革命,他弃军由琼返里。
尚未抵家,岑溪县知县已挂印北去,藤县会党首领莫秀清欲率众据岑,县内父老推他暂署县政。他审时度势,尽释狱中会党,宣布岑溪自治,地方秩序迅速恢复,桑梓晏然。民国成立后,他任西南两乡团局局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