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限才(1914-1951) 河池市下考乡板坡村人,壮族。1940年毕业于中央陆军学校第四分校第十二期第二总队步兵科, 1947年任河池县民团督练,继任环江县民团副司令。1949年8月,广西第十行政督察区、桂西军政区“剿匪”副司令陈汝参保荐其为河池县长。上任伊始,他偕同县民团副司令莫礼衡等在板坡、下桥、北香、塘甫一带,网罗亡命之徒,准备作垂死挣扎。10月24日,在县城杀害共产党员覃天铭。解放军南下时,莫限才带领自卫队, 队到塘甫盘踞,强征粮税,大开, 场,-贩买鸦片、枪枝,敲榨0,无恶不作。
解放初, 莫限才乘县城只有县独立营驻守之机,于1949年12月1日,令民团大队长黄怀德率100匪众和队副莫炳岩率200匪众,分两路夹攻县城。黄怀德急于邀功,抢先行动,在马鹿山被县独立营击退。次日早上莫炳岩匪众,由六甲过三坳,经洞口进犯县城,适值解放军前来支援, 与县独立营形成前后夹击,击毙匪中队长莫振东及匪徒4人,打退股匪的进攻。
莫限才收拾残部龟缩塘甫。 12月下旬,县独立营配合解放军115师部队攻下侧岭坳,直捣塘甫。莫限才带着残匪上山,自称“-救国军第四纵队司令”,流窜河池、南丹、荔波边界打家劫舍。1951年4月,在保平乡肯友村小米洞被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