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敬军,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新疆昭苏县人,共青团员,生前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处一处的工作人员。
1992年3月12日晚上,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持刀-、调戏妇女、酗酒殴打过路群众的案件。当时彭敬军正在家吃饭,突然,一个邻居破门而入,大惊失色地喊:“小彭,
路上有两个坏蛋拿着刀子,还扎伤了人。”彭敬军一向疾恶如仇,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他容不得坏人为非作歹。他怒不可遏,把饭碗一推,连外衣都没来得及穿,便箭似地冲了出去。来到现场,彭敬军
见一名群众已被歹徒砍得血流满面,一个大个子歹徒仍在持刀追逐殴打过路群众。他当即抓住小个子歹徒,严厉地说:“我是公安局的!走!跟我到派出所去!”说着,彭敬军抓住小个子歹徒的手往派
出所扭送。小个子一边极力挣扎,一边大声叫喊。大个子歹徒听到喊声,像饿狗似地扑了过来,对准彭敬军的后背狠狠地戳了两刀,彭敬军猝不及防,身中两刀,壮烈牺牲,年仅25岁。
1992年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为彭敬军同志追记一等功。1994年1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彭敬军同志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