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云,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山东省莱州市人,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会长、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6年12月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00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桑云于199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6年担任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勇于开拓新兴业务领域,将事务所逐步发展成为在新疆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事务所。2006年至今,他共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率领他的服务团队成功为乌鲁木齐城市道路改造、乌鲁木齐河整治、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棚户区改造、乌鲁木齐德汇广场“1·2”火灾善后处理等一批关系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为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办理了大批疑难的大案、要案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他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无罪释放的有8件。承办的经济案件已累计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在工作之余,他深入进行理论研究,撰写文章,热心公益事业和行业建设,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维护职工权益志愿团团长,他积极组织事务所的律师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