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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泰来


[][清代官员]

泰来(约生活于1862年前后),字少柳,江西南丰人。因军功授县佐,任江苏海州州判,继历泰兴崇明、丹徙、江阴等县知县,后升任知府,历任常州镇江苏州等府知府。任职期间,颇有政声,尤其在崇明、丹徒两县政绩卓著。崇明县俗健讼,历任县官大多束之高阁,或是审而不决。谭泰来接任之日,将原告被告分列堂下,左手翻阅卷宗,右手提笔判决。由于裁定公开公正,双方都踊跃欢呼。到任一年之间,清理积案三百余宗。崇明多沙田(沙田即海边由泥沙淤积的新涨滩地经开垦而成的农田岁产丰税轻却涨坍不定)。当地风俗死后骨灰瓮盛葬于沙田中,却往往因潮涨潮落而冲走。谭县令捐资别购高处善地,劝民迁坟,既改革了殡葬,又让出沙田发展农业生产。

在丹徒任知县时,曾有强人在瓜洲聚众入室抢劫,一年多未曾侦破。瓜洲属军营辖地,上峰催办甚急。一日,军营士兵押送五人移交县衙审讯,疑犯身上的银钱恰与劫失金额数量相符,军士催促当即结案复命。谭泰来疑窦顿生,晚上单独反复审讯,知晓这些都是贫苦百姓,以出售芦苇为业。案发之日,五人同在江宁县购买粮食,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原来军营长官为了邀功上司,敷衍塞责,将他们捕来严刑逼供,屈打成招。泰来调集米店帐簿,加之人证确凿,终于为这五个无辜良民洗刷冤情,无罪开释。不久,真正的强盗也捕获归案。百姓奔走相告,称他为谭青天。终年七十七岁,葬于浙江西湖鸡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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