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鸿恩(1882—1959),字咏宾。壮族。太平乡文坛村人。其父韦开宗,清朝庠生,在县内乡村私塾执教。韦鸿恩幼年随父攻读,勤奋好学,聪明伶俐,并立志要继承父业。11岁县试为童生,14岁被选为佾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两广初师范毕业。次年任县高小教师。 宣统二年(1910年)任隆安小学教师;民国5年(1916年)为了改变家乡文化落后的状况, 个人出资在本村一个岩洞中修建学校,让学童入学读书。民国9年任广西田南道教育科长。民国11年任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教师,民国14年任县立高小校长。倡议创办县立女子小学校,由他的夫人周锦华任校长。次年秋,两所小学校合并,实行男女同校,韦鸿恩任校长。
民国16年, 韦鸿恩调任武鸣县教育局长。任职3年,颇多建树。他极重视培养师资,推行“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民国16—17年,先后建立了第一、第二师范讲习所,培养小学师资,成立县立初级中学。民国19年,以教育局长的名义下令,要求县内各村(街)设立国民基础学校(初小),各乡(镇)设立中心国民基础学校(高小)。此令一下,全县乡村兴办学校风行一时, 但多利用庙宇和祠堂做校舍,不合规范。他在老家文坛村作示范,捐出1亩多菜园, 又私费购另一个1.5亩的菜园,作为建校基地,发动群众拆下3座庙宇,1座祠堂,利用旧料建校。 由于群众热情高,仅半年时间,就建成了一栋有6间教室的两层教学楼,解决了附近村屯儿童入学问题。办起了学校,又亲自为学校写了校歌。开学后又自费购置图书200—300本和铜鼓、喇叭,丰富了学童的文化学习和娱乐活动。韦鸿恩躬身力行,使县内乡村建校之风大盛。 民国20年起任上林县教育局长3年,并先后任荔浦县、象县、崇左县、东兰县教育科长或教师等。
民国28年,日军入侵武鸣,省立九中及国立国民中学,都搬到别县去上课。民国29年日军退驻南宁,鸿恩旋即就任琴泉中学教导主任。民国30年春,私立鸣山中学在明秀园建立,学校董事会聘请韦鸿恩为首任校长。 是年秋招生3个班,校舍基本住满。第二年再招新生,校舍不够,他和师生一起,利用课余时间,挖来县城旧城墙的脚砖,用作扩建校舍,按计划招生。 民国32年8月,鸿恩已年逾六十,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辞去校长职务,参加县志编写工作。民国36年县教育局为更好地培养师资,又派鸿恩担任武鸣简易师范学校校长。次年12月, 他又辞去校长职务,回县第一初级中学任教师至1954年退休。1959年9月14日病逝,终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