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青云(1899—1956年) ,字缙溪。壮族。长乐乡长乐村塘龙屯人。民国3年(1914)就读于东兰高等小学校。 民国6年考入桂林广西省立第二师范。青少年时期,受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和讨袁护国革命的影响“五四”-期间,联络桂林市学生,成立“学生救国联合会”。被选为会长,草拟《敬告同胞书》,率领同学--,声援北京学生救国联合会反帝反封的爱国行动。
民国9年于桂林师范毕业回乡后, 任东兰高等小学校长,向学生宣传“五四”-的及封革命精神,教唱爱国歌曲,组织“学生救国联合会”和“学生自治会”,常偕师生到各地圩场作反帝反封救国宣传。
民国11年,韦青云由县选送进北京师范大学读书,他和在校的桂籍同学蒋培英、韦来凯、冯冠伦等组织“广西留京同学会”。编写了不少有爱国主义思想的文章在进步刊物发表,曾遭北洋军阀政府抑禁。但他不馁心,以后又写《电光救国》一篇论文在报上发表。被国民党政府查禁。
北京师大毕业后回广西,在桂林中学任英语教师。民国14年间,作《建设广西六大政策》的长篇倡议书,终不得国民党广西执政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