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博夫(1906~1984),又名文涛,湘阴县城人。民国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但不愿从事铁道专业,经何键保荐,入中央军校高教班学习毕业后,任国民党部队少校秘书、中校政训处处长。21年调任湖南感化院第一自由感化所主任,残害过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同年秋,经酆悌介绍,任“剿匪”宣传处中校科长,参加鄂东、豫南“剿匪”宣传工作。在湖北省黄安被红军包围被俘,由红军宽大释放回湘。何键先后委他为省府参议兼全省清乡司令部中校附员及第四路军总指挥部中校参谋、党政处中校秘书、特务营中校营长,参加湘东、赣南的“剿匪”,旋升湖南保安十一团上校团长。淞沪抗战期间,任第七十一军国民党特别党部执行委员兼书记长,曾入缅甸对日作战。34年后任第七十一军、国防部新闻局、十一绥靖区、第二十九军少将处长、主任。1949年初调陈明仁部任少将处长。1949年8月1日,被陈明仁任命为长沙市市长,参加湖南和平起义。起义后,认为未得到重用,乃要求陈明仁率部依附“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或重组政党。9月被捕,次年4月给予教育释放。安置为省政府参事。后来结识国民党军统特务刘某,愿为之搜集中 政情报,并要求刘代他请领“入台证”,相机去台湾。事发,于1959年再度被捕,判处无期徒刑。1978年获释,重新安排为省参事室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