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中江,坪上镇青龙桥村人,1941年生,中共党员。1961年入伍,25年内自侦察员逐级晋升至师政委。任连指导员时,所在连及其党支部多次被广州军区、兰州军区树立为“先进标兵连”、“先进党支部”,被-、-命名为“红色尖兵连”,其本人被评为“政治指导员标兵”,受到叶剑英元帅接见。先后荣立三等功4次,1969年出席全国20周年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3次。任团政委时,所在团党委工作经验被总政治部转发,被兰州军区树立为“振奋革命精神,开创新局面”的标兵党委,其本人被所在军树立为“团政委精神文明标兵”,被兰州军区评为先进个人,保送北京政治学院学习至毕业。任师政委时,该师被兰州军区评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先进单位,被总政治部树为军民共建工作先进典型。1986年转业到甘肃省电力局,任甘肃电力服务公司总经理兼书记,先后兼任甘肃省陇本电力建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外合资惠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中外合资甘肃陇兴钛合金公司董事长、甘肃洮河水电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他带领公司全员深化改革,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公司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在1998年9月23日以“深化改革,搏击前进”为题进行报道。其本人被评为高级政工师。1996年入选《中国专家名人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