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竹芳 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66年9月出生,1997年7月入党,大学文化。
杨竹芳同志自1988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先后承办批捕案件1900余件,办理-和省检察院督办的孔繁勇等28人涉黑案、余明芬等13人特大拐卖儿童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并一直保持着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案的“四个无”纪录。她在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门机构、办案机制以及“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负责人,她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于办案始终,注重帮教。因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多年来,她带领分管科室全体干警,认真实践检察官职业道德,在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服务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分管科室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办案质量等方面均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市、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杨竹芳同志2010年被-和正义网评选为2009年全国正义人物;2010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2011年荣获云南省云岭先锋奖章,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