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增(1929~2000),北京人。满族,高级律师,民革党员。民国38年(1949)随傅作义将军投诚革命,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文工团团员、文书、干事。1954年8月转业到阳泉市,曾任阳泉市交通局办公室科员、公路学会副秘书长等职。1980年,调到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处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成功完成阳泉首例经济涉案的代理,在阳泉首开经济法律实践先河,为推动全市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1987年6月,当选为民革阳泉市委第一届主任委员。1987年12月,任市政协副主席。系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民革省委第六、七届委员会委员,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委和第七、八届委员会副主席。(《太行明珠·阳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