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吉士(1625—1703),字天羽、恒夫,原籍安徽休宁,后入籍杭州。清顺治八年(1651)举浙江乡贡进士。康熙七年(1668)授山西太原府交城知县。当地山民起事,久不能平。赵吉士认为“不先抚无以携其党,不终剿无以绝其根”,提出了剿抚兼施的政策,平息了山民起义。还提倡植柳,凿龙门渠,溉田14万顷。后升为户部山西主事,补河南司、四川司主事。十四年迁奉直大夫。二十年奉使征扬州关钞,兼督通州中南仓。后又入会典馆,奉撰盐、漕二书。二十三年,授朝议大夫。著述除诗文集《万青阁集》等外,还纂有《徽州府志》、《交城县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