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明叔(1891-1974)仪征县人。曾进国立武昌陆军第二预备学校,后在东南高等师范学校及教育部国语研究会求学。民国6年(1917年)受聘任镇江孤儿院院长。民国9年起,先后担任上海《申报》、《新闻报》,南京《中央日报》,香港《大公报》驻镇记者,以善于“抢”新闻著称。民国16年创办镇江女子蚕桑职业学校及协和蚕种场。民国17年在镇江创办《新江苏报》。抗日战争期间,《新江苏报》先后迁到扬州、泰县、上海、宜兴等地复刊。抗日战争胜利后在镇江恢复出版。民国35年被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江苏省参议员,民国37年当选“行宪国民大会”代表。
包明叔研究文字学,著有《读说文概论》、《说文部首通释》,其他著作还有《抗日时期东南敌后》等。解放前夕去台湾续任国大代表,并创立中兴国剧(京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