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仁(1920-1948),福建省平潭县岚城乡中坑村人。生于1920年2月,青年时代参加平潭县五四青年会,1939年6月加入平潭民众组织的抗日游击队。1941年6月平潭沦陷后组织失散的爱国青年到福清加入游击队参加抗战。1942年任平潭县自卫队第一中队分队长,抗击日军入侵。1943年秋调福建省保安处军官训练班受训,因不满而离队。回到平潭参加中共党员曾焕乾领导的革命活动。1944年6月倡导成立“紫电球队”,在地下党领导下进行抗日宣传活动。1944年10月调任县自卫后备第二中队分队长。1945年2月率队参加歼灭驻东尾马祖宫日军的战斗,表现机智勇敢。抗战胜利后,来往福州、台湾一带,以经商名义进行革命活动。1946年7月奉命打入反动县府内部掌握武装,并在家乡成立国术馆,组织群众武装。1947年3月因身份暴露,转移福清灵石山一带参加游击战争,不久调福州从事地下工作。同年8月随中共闽浙赣区委军事部长阮英平到闽东地区从事游击战争,任福建闽海纵队游击支队队长。1948年5月因“城工部事件”在闽东蒙冤殉难。1956年,中央重新审理“城工部事件”后为被错杀的同志平反,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陈孝仁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