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祥(1909―1931),福建省永定县岐岭乡人。早年在广州求学,接受马克思主义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回乡创办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培养革命人才。1927年10月参加中共永定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县委的分工,他与陈督钦负责岐岭等地的农运工作。期间加紧发展党的组织,组建农民武装,开办兵工厂,进行武装斗争的准备工作。同年冬担任中共金丰区委书记。1928年6月率领农军举行金丰-,随后又在岐岭、下洋等地严厉打击土豪劣伸等反动势力,并率部开展反“清乡”斗争。1929年5月红四军入闽后,与陈督钦、李卓华等领导岐岭-,建立区、乡苏维埃政权。同年8月毛泽东在永定金丰山区养病时,陈兆祥率领赤卫队担任毛泽东的安全保卫工作。10月当选永定县第六区(岐岭、陈东)苏维埃政府主席。1931年2月调任中共永定县委书记兼县赤卫大队政委。同年5月在闽西地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中蒙冤,于县城北门山罹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追认陈兆祥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