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麟,初为骁骑校,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授千总,累迁至云南援剿协副将。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擢云南鹤丽镇总兵。雍正元年(1723年)授云南提督,六年(1728年)奉旨接替孔毓珣担任广东总督。十年(1732年),总督福建,任内平定台湾彰化大甲西社民变。十二年,兼领浙江,改闽浙总督。十一年八月奏请台湾北路营为协,改参将为副将,增都司一、守备一、千总四、把总八。南路改山猪毛口守备为下淡水营都司,增千总一、把总二,兵五百。番乱事件中,牛马等三社田亩,奉旨仍归番民。玉麟覆言:汉人耕番田,系番黎契卖,而流寓数十万人,耕番地二十余万亩,若令归还,则原价难追,汉人无地可耕,而番人无力可耕,彼此不愿。请将现有耕地,查明四至,注详册存案,以后禁买。部议从之。乾隆四年(1739年),擢升吏部尚书,同年十一月兼署两广总督。五年,降二级补刑部右侍郎。六年二月,因病乞休,同年九月因福建巡抚参奏其受贿,被革职。乾隆十年(1745年)三月因病卒于家中。
有子郝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