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来(?-1690),字君甫,陕西省人。行伍出身。从小习武,练就一身好武艺。清康熙初年投军,在浙江提督赛白理帐下作小校。一天夜里,他练武累了,蹲着休息(陕西人习惯于蹲着休息)。提督巡夜,遥见一虎,走近一看,原是大来。提督信神,以为大来是“虎星下凡”,嗣后格外器重。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乱,他举旗奋进,杀败叛军,立大功,康亲王杰书荐大来为福宁镇总兵。十八年任定海(今镇海)镇总兵。二十三年,总镇府移驻舟山,旋置舟山镇,黄大来为舟山镇(后改定海镇)总兵。
舟山自明洪武二十年(1387)废昌国县后,一直为定海(今镇海)县的奇零籍。黄大来以为舟山战略地位与现行建制不适应。对此,定海(今镇海)知县郝良桐曾奏请复建县治,但不见下文。
康熙二十五年五月,黄大来与浙江巡抚张鹏翮-,奏请舟山复建县治。康熙帝很重视,批札曰:“从大臣请,开复舟山,设县治与营员内外抚绥弹压”。次年五月,康熙帝以为“山名为舟,则动而不静”,诏改舟山为“定海山”,并亲题“定海山”额。二十七年建定海县,改原定海县为镇海县。
黄大来不识字,但很有军事才干,有胆有识又有忠心。治军严明,常告诫士卒:对百姓只可帮扶,不可欺侮。在城北建“望海楼”,一次,上楼远眺,见一兵士在南郊抢夺农妇蔬菜,即令退还,并向农妇赔礼道歉。故其部下官兵不敢扰民,且惮其威而无怨者。他平日生活节俭,常把自己俸禄接济贫民,或捐于公益事业。
康熙二十九年,黄大来卒于官。《定海厅志》载:公去世前一天夜里,“有大星陨海,声若雷轰。死之日,兵民无不痛惜”。未几,朝廷追认为太保。邑人在城南道隆山建太保庙(又称伏虎太保庙)祭祀。乾隆年间,邑人把黄大来作城隍神供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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