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柱(1889—1954),又名宫柱,惠阳县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十期步科毕业。历任建国湘军讲武堂教官,驻粤湘军总指挥部上校参谋、第二军独立二旅少将旅长。民国15年(1926)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副官长兼军法官。民国17年(1928)起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厅军械处长、军备厅中将厅长。民国22年(1933)任宁波警备司令。民国24年(1935)10月,任湖北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民国25年(1936)10月授陆军少将,返广东任第四战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民国27年(1938)任军事参议院参议。民国34年(1945)9月授陆军中将。民国35年(1946)7月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