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宝华(1908—1931),女,又名江素珍。1927年3月,北伐军到了安庆,她带领女中学生,走上街头,历数军阀暴行。同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四一二”后,回到家乡和吴兆瑾、赵文媛在城关成立了“妇女协会”,探索妇女解放的道路。后又到新店河小学任教师,秘密组织马列学习小组,向学生灌输进步思想,讲解革命道理。大革命失败后,她参加了新店河、戴家河等地的革命工作。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六安中心县委妇女部工作。1930年4月任霍山县苏维埃裁判兼肃反委员。不久,与中共霍山县委书记吴仲孚结婚。5月初,随丈夫和县委机关、红-战于诸佛庵、道士冲、闻家店、漫水河以及英山、潜山、岳西等地。旅途的奔波和劳累,致使她早产。5月22日,被选为霍山县苏维埃妇女会主席。她不顾产后体虚,以饱满的热情,组织宣传队、儿童团、妇女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向群众宣传苏维埃政府的政策和人民群众翻身当家作主的意义。1931年秋被诬陷为“改组派”,押至麻埠,与丈夫吴仲孚同时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