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1953~1975年),黎族,三平南昌村人。他从小读书用功,曾被评为“三好”学生。初中毕业后,正值“文革”的狂热时期,他回乡务农,早出晚归,成为生产队的带头人,多次被评为积极分子。1973年8月,被选为共青团南昌支部委员和民兵排副排长。1974年的一天,他带领民兵上山砍木材建校,当大家把木料扛下山时,一位民兵不慎跌倒,肩上的圆木条从山腰翻滚下来,眼看就要击中正在劳动的小学生。这时,他立即放下肩上的木料,奋不顾身猛扑上去,用身躯挡住下滚的木条,避免了一场大祸。结果膝盖被撞伤,手臂也受伤流血。1975年8月31日下午,在昌化江附近参加劳动的头塘小学生邢有恩等,划着竹排去接三位回家取粮的女同学,返回时,突然风大浪急,江水猛涨。正当邢有恩等准备登岸之际,山洪暴发了,霎时浊浪排空滚滚而来,竹排一下子卷进了漩涡,接着一个洪峰又压了过来,竹排被打散了。3位女同学落在水中,漂流而去。当救人的呼喊声传到吉成的耳里时,他立即放下手中的农活,直奔江岸,纵身往江心一跳,拯救遇险者,救起2位同学后,已精疲力尽了,但当他看见邢有恩正在不远处一沉一浮,又奋力钻进了波峰浪谷之中,眼看就要抓住邢有恩的衣服时,不料几根木头顺急流撞到头部,受伤后被河水吞没,献出了宝贵的青春。吉成牺牲后,中共三平公社委员会根据他生前的表现和愿望,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乐东县委和共青团乐东县委员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向吉成同志学习的决定》,并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的光荣称号。共青团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也发出了《关于在全州青年中开展向吉成同志学习的通知》。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