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1914~1992),万宁县和乐镇人,幼年在家读书。困受革命思想的影响,参加乡村童子军。
193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党组织派他到港北英豪地区组建党支部,并任书记。1939年,调到广东省民众抗日自卫团第十四区独立队。不久,担任警卫连班长。1940年先后在琼崖抗日公学、抗日军政学校学习。以后一直在琼纵部队工作。曾在前线担任抗日独立总队三支队任小队长。1944至1945年间,在琼崖纵队先后担任过五中队警卫排长、驳壳队长、教导员、小队长等职。1945年秋,任仁德乡副乡长。同年12月调琼纵三支队任职。
1947年6月任万宁县民主政府保卫参谋,1948年任万宁县先征队队长直至1950年。
解放后,曾任县公安局股长、龙滚区长、乐会县武装部长等职。1960年调往东方县工作,先后担任东方县感城区委副书记、书记、县水电局长、县武装部长等职务。1979年离休,1992年因病逝世。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