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文(1926~1986),汉族,辽宁省太康县人,1926年生。1950年随军南下解放海南岛,1971~1978年任屯昌县武装部政委。1971年4月至1976年12月任中共屯昌县县委书记。1986年病逝,享年60岁,李在任职期间,为屯昌人民着想,千方百计为屯昌建设出力。1971年2月,刚上任的李清文跟副书记王霞立深入到11个公社104个大队调查研究,勘探屯昌的山山水水,决定学习河南林县,组织水利建设专业队,大打水利建设的“人民战争”,改变屯昌县“三天无雨田干裂,一场大雨水毁田”的状况。2月7日,成立了6000多人的屯昌县农业学大寨民兵建设兵团,从1971~1976年,建起满昌园、征洪等60宗水库,增加灌溉面积0.11万公顷,改善灌溉333公顷;兴建九浪等11宗水电站,装机容量3890千瓦。大办水利水电的同时,还发动群众整治枫木洋等6个田洋,基本做到能排能灌。因而,全县连续6年粮食获得丰收。
李清文在屯昌学大寨中,受“左”的影响,提出“一批二干三带头”的口号,把正当的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来批判,挫伤了人民群众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但他在任职期间,为发展屯昌粮食所做的努力,加强县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作出了贡献,深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称赞。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