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伦(1901~1960),派柔有,别号拜农出生在铜鼓荷塘。1915年夏,考入南昌市洪都中学,次年转入江西省立第一中学,接触一些进步书刊和革命学说,思想觉悟逐步提高。1919年秋,刘伯伦在江西省立第一中学毕业后,往德安县沈毅小学任教,时与邵式平、杨超等发起组织大同学会。1921年春,刘为江西省邮务管理局邮务生时结识方志敏,赵醒侬等人,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因在学生中发展“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而被捕。后经邮务管理局保释出来任家庭教师,继续进行革命活动。1923年1月20日,与方志敏、赵醒侬、袁玉冰等一起发起组织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江西地方团,被选为临时书记。后以团组织为基础,又相继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和-大同盟等革命团体。同时出版《青年声》周刊,刘伯伦兼任,常以百轮、笨牛、拜农等笔名发表文章,宣传革命道理。
1923年4月16日,他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专栏里,发表一篇题为《黑暗的江西》的文章,矛头直指反动当局,故被江西军阀蔡成勋通辑,于1923年4月被迫到上海,在上海《民国日报》任兼翻译;同年6月,经邓中夏、徐梅坤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由组织上委派到吴淞工人补习学校兼课,同时还主编江西团委机关刊物《新江西》半月刊。1923年下半年,国共合作酝酿时期,刘伯伦以共产党员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并被选为江西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24年1月,刘伯伦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会上,刘提出的“制定党歌案”获得通过。会后,刘担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上海执行部工人农民部办事员(毛泽东时任国民党候补中央_执行委员、上海执行部组织部秘书);同年秋赴香港任《香港晨报》总。1925年春,调回广州任《广州民国日报》,同年10月,国民革命军东征讨伐陈炯明时,任随军记者兼东征军政治部宣传干事。国民党澄海县党部成立后,任县党部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同年底省港 委员会成立,又调任文书部主任。于后他擅自离职到粤汉铁路管理局《铁路公报》任主任,并写信给中共广州区委书记陈延年申请-党(未批准)。
1926年5月,刘受中共江西区委负责人赵醒侬派遣,以组织员的身份回铜鼓组建国共合作的国民党铜鼓县党部,并被选为县党部组织部部长。1927年1月,在国民党江西省第三次代表会上被选为省执行委员。后脱离共产党;同年9月,患上精神病,在杭州广济医院治疗,直到1928年夏才康复。之后刘伯伦自费出版一本诗集《江海集》。1928年6月,任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北平分社社长。1929年,调回南京任职,但他不愿与蒋、汪之流共事,遂弃职到江西鄱阳县芝阳师范教书;同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江西省第四届候补委员,但未到职。1930年冬,任开封《河南民报》总。1931年7月,任国民党中央海陆空军总司令部南昌行营党政设计委员会委员。两个月后便借故与同事合不来离职,回到开封工作,一直工作到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8年6月开封失陷时止。他转辗于南阳、武汉、襄樊、长沙等地,于同年10月返抵南昌,当即被推选为江西省各界民众抗敌后援会主任秘书。1939年4月,南昌沦陷,他随抗敌后援会迁至吉安。同年6月,当选为江西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1940年,暑假携眷回到家乡铜鼓,先后在铜鼓中学,江西省立赣西北临时中学,省立奉新简易师范(上述两所省立学校、战时校址在铜鼓)任国文、英文教师。1944年8月,奉新师范迁往修水,刘伯伦全家亦随学校迁居修水。1946年春,由邵力子介绍刘伯伦至南京中训团任秘书股长;同年6月,南昌市参议会成立,他任秘书主任。1949年4月,宣布脱离国民党,同时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同年冬,由南昌市工商联筹委会接收,以旧职员被留用在南昌市工商联任办事员。1956年,改任南昌市图书馆管理员;同年10月,以历史-罪,由南昌胜利区人民法院处以管制三年,并送潭上农场劳动。1960年5月,在劳动时因去破窑中躲雨不幸被压死,终年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