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恩德(?-1935),福建省长汀县河田镇修坊村人。1930年参加革命,曾任河田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长汀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带领区、乡干部在河田、南山、童坊交界的山区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5月在战斗中被捕,历尽酷刑摧残仍坚贞不屈。地主还乡团无计可施,竟然将他一家7口人集体活埋(当时其妻有孕),是为长汀历史上骇人听闻的“七尸八命”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