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寿春(1903-1931),福建省上杭县溪口乡人。出生于贫农家庭。1918年毕业于广东省蕉岑中学,后在广东大埔县石上小学任教。期间接受马列主义,参加进步的政治活动。192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9月进入广州由毛泽东主办的第六期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于同年11月回上杭县工作,在蛟洋乡以小学教师职业为掩护,开展革命活动。参加“汀属八县社会运动人员养成所”教学,指导学员,同时直接领导蛟洋乡、溪口乡的农民运动。大革命失败后转入农村,1927年9月组织力量支援南下的南昌起义部队,为起义军筹粮筹款。中共闽西特委成立后,任特委副书记兼秘书长,参与制定“发动群众,准备武装-,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斗争方针。1928年2月前往上杭庐丰指导工作,领导和发动蛟洋-(1928年6月),揭开了上杭人民对反动统治者实行武装斗争的序幕。此后穿越白区前往井岗山,向毛泽东、朱德汇报闽西武装斗争情况。随后回到闽西传达中共六大会议精神和毛泽东、朱德对闽西革命的指示精神,为红四军入闽做好思想、组织和物质准备。同年7月22日在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正式当选闽西特委副书记兼秘书长。1929年在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当选闽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由他起草的《苏维埃政府组织法》、《土地法》、《劳动法》、《军事问题决议案》等十多种法规条例,对苏区建设产生了重要的作用。1931年8月在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中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