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世告(1930-2007)男,汉族,1930年10月生,江西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山口村人,195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参加工作,相当于初小文化。
1941年至1949年在地主家煤井做工。1971年4月10日,他率中国工人代表团出访阿尔巴尼亚。1973年在党的十大上,他再次当选为十届中央委员。
潘世告在他担任两届中央委员期间,历任安源矿回采二区支部书记、矿党委第一副书记、萍乡市委第一副书记、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江西省总工会第一副主席。
个人履历1954年至1955年在本村大坡冲务农。
1955年2月起为江西安源煤矿工人。
1959年起任班长。
1966年起任区长、党支部书记。
“文革”初期任安源煤矿工代会常委,江西省萍乡市革委会委员。
1970年4月至1976年10月任江西省革委会副主任兼萍乡市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3月起)、江西省总工会副主任(1973年9月起),中共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1971年6月起),曾任安源煤矿党委副书记。
1976年10月至1983年1月在江西省萍乡矿务局黄冲矿工作。是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文革”结束)。
1982年2月退休。
2007年4月15日上午11时30分,曾任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的潘世告因病医治无效,在家乡逝世,终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