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佩公 男,汉族,1928年生,韦村镇仓头村人。中共党员,宁夏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
闫佩公1949年参加革命,于延安大学毕业后在中共宁夏区委宣传部、宁夏财经学院、银川中学、宁夏大学等单位工作。1980年调宁夏社会科学院工作,著有《治学辨证法》、《学而思集》、《心的露珠》、《烟尘露珠》等专著多部,发表论文百余篇。他是大型丛书《当代中国·宁夏卷》主要撰稿人之一。
闫佩公擅长木笔书法,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展出,出版有《佩公木笔书法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