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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从恩


[公元1871年-1949年,清未及民国政要]

邵从恩(1871-1949),男,字明叔,清未及民国政要。四川眉山市青神县南附乡(今南城乡)人。清未进士。后留学日本,1908年回国。任法部主事,四川法政学堂监督等。辛亥革命后,历任川南宣慰使、四川军政府民政部部长、国务院法制局参事兼北京政法大学教授等。1933年日军侵入华北后,举家迁回四川。1935年初被刘湘聘为省政府顾问,力主抗日。1949年被邀请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一届全体会议,因病未能成行。同年10月在成都病逝。

邵从恩邵幼年从父读书,20岁为秀才,30岁中举人,33岁中进士,后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习法政。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回国,授法部主事,曾亲手订制全国法官考试条例及其它法规,后回四川主办第一个政法教育学校——绅班法政学堂,培养造就政法人才。清宣统三年(1911)春,四川保路运动掀起风潮,川政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领导人蒲殿俊等数人。时在北京的邵从恩闻讯后,即回川会见汉路大臣端方和总督赵尔丰,力劝释放同志会要人。后端、赵恐事态扩大,只好释放了蒲殿俊等人。

同年,武昌起义后,尹昌衡继任四川都督,任命邵从恩为川南宣慰使,后调四川军政府任民政部长。成渝两军政府合并后,改民政司,邵任民政司长。

民国2年(1913)7月,邵到北京任法制局参事。北京政法大学开办时,邵任教授,主讲宪法。后因曹锟贿选登台,邵愤而辞职到天津向佛学居士韩德请求习佛学,虽长斋茹素,却仍心系民族安危与人民困苦。20年(1931)“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总理郑孝胥派人邀邵前往相助,并许以高官厚禄,遭邵拒绝。后因伪满洲国官员及日本人多次来邵家劝邀,邵为摆脱其纠缠,举家迁回四川。

民国26年(1937)“芦沟桥事变”后,邵响应中共发布的团结抗日的通电宣言。27年(1938)7月,邵和张澜到汉口参加国民参政会第一次大会,经吴玉章介绍,认识了周恩来董必武等中共领导人,接受了中共团结抗日,为和平民主努力奋斗的思想主张。33年(1944)2月,邵与张澜在成都联名发起组织民主-促进会,被选为主席,积极从事民主-宣传活动。

民国35年(1946)1月,邵到重庆参加政治协商会,在开幕式上疾呼停止内战,和平建国。36年(1947)5月,国民政府最后一次参政会在南京召开,邵前往参会,临行前曾说:“此行是拼老命争取和平”。会议期间,邵当面质问蒋介石:“全国期望和平、停止战争,不知主席有何难而必欲诉诸武力?”蒋竟蛮横无礼地部邵:“你为什么只劝我不打仗?为什么不去劝共产党呢?”邵气急中风倒地,被送中央医院急救。邵住院期间,索纸手书“内战不停我不乐”7字见报,故国人称邵为“和平老人”。

民国36年(1947),邵从恩回到成都,后半身瘫痪。1949年10月1日,邵在成都病逝,终年78岁。临终前,家人告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在北京召开,邵兴奋地说:“和平有望,国家有幸,人民得福了!”现在,北京革命历史博物馆还陈列有邵从恩的单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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