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亨豫(1817~1883)字汴生。清江苏常熟人。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
授编修。咸丰年间任安徽学政。同治元年(1862)上疏整饬军旅、慎行捐纳。授国子监祭酒。迁内阁学士、福建巡抚。任礼部右侍郎,调仓场侍郎。十年腊月(1872年2月)署理陕西巡抚,免除灾区民赋,召民耕织。光绪元年二月十五日(1875年3月22日)被免。四年(1878)调任湖北巡抚,旋调湖南巡抚。因反对开浏阳、醴陵铜、铅矿,被劾内用,任礼部左侍郎,吏部右侍郎,户部、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