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增娣(1957~1985)女。定县(今定州)李亲顾村人。小学读书时,就积极参加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到失学的困难同学家中送鞋和衣服,感动的家长让孩子继续求学。连续6年帮助无亲人的彭秀菊老人洗衣做饭扫院子,老人患病后用自己的零用钱为老人买食品。“文革”期间父母受冲击,她也受岐视,下乡插队。
下乡插队期间,被评为农田水利建设模范。在定县市庄村任电影放映员时,四次获先进工作者和“三八”红旗手称号。1976年到岩峰水泥厂当炊事员。还当过管库员,曾任厂团委委员、工会女工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等。1985年7月调定县火车站任客运服务员,被评为先进标兵、北京铁路“三八”红旗手。同年12月16日,宋增娣在定县站维持秩序,疏导人流。69次特别快车将要通过时,她大声呼喊:“下车旅客请走天桥,不要穿越线路,一股道有车开来!”但刚从526次车下车的一位旅客不听劝阻,强行跨进一股道,眼看一场旅客伤亡事故就要发生,宋增娣边大声呼喊“有车!”边纵身向那位旅客扑去,双手把旅客推出道外,旅客得救了,而她却被69次列车撞出十几米,壮烈牺牲。
1986年1月9日,石家庄铁路分局召开大会宣布,中共河北省委追认她为中共党员,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舍身救人、浩气长存”牌匾,共青团全国铁路委员会和河北省团委联合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河北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和“舍己救人女英雄”称号,石家庄铁路局给她记大功一次,并在定县火车站为她塑像。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